今年40多岁的浙江温州富婆X女士,由于丈夫经常出差在外,无所事事的她只好每天通过QQ上网聊天,打发时光.聊的投缘时,她也会把手机号码留给对方.今年的三月底的一个晚上,X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,对方称认识她,对她的气质和美貌仰慕已久,一再邀请X女士赏光,一起去喝茶.
给X女士打电话的是付某,今年24岁,2000年来温州做脚穴按摩,后在温州开了一家小按摩店.当晚,X女士开着自己的宝马车与帅气的付某相会,两人一起到一家茶座喝茶.付某的帅气和言谈深深打动了X女士,喝完茶,两人开车一直逗风到夜里11点,这时,付某提出一起去旅馆开房休息,经不起付某的缠言,X女士最后欣然答应.
两人发生关系后,付某慌称明天是自己的生日,要求X女士给自己买一只劳力士手表,再送几万元给他当生日礼物.X女士感到为难,称自己没有这么多钱,但付某就是纠缠不休.第二天早上离开酒店时,付某钻进她的车里,跟着X女士到家里取钱,无奈之下,X女士拿出银行卡,取出3.5万元给了付某.
轻而易举就得到生日礼物的付某由此看到一条发财的"捷径".并多次打电话给X女士,要求再次见面,欢乐一下,吃了哑巴亏的X女士每次都拒绝.
恼羞成怒的付某最后要求X女士将10万元马上打到他的银行户卡上,否则,他就要写信给她的丈夫,说出两人的"风流事".接连几天,多次给X女士打电话,催要10万元钱,X女士苦苦哀求付某并没有人他心软,付某再次威胁:如果不尽快打钱,他不但要将两人的事情告诉X女士的丈夫和孩子,还要在她家的门口贴上"大字报",让邻居们都知晓这件事情......考虑再三,X女士终于向警方报案.
昨天,法院以付某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,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二年.